就业指导-员工守则

一、员工守则

1. 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 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 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 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 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 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11、认真落实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二、辞退管理

第一条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 一年内记过3次者

2. 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超过6日者

3.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 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 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 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10. 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 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 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 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 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7. 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 工作时期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 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三、门卫工作职责

1、准时上岗、下岗,坚守岗位,不干私事,不与非门卫室工作人员闲聊;下班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2、认真负责做好门卫工作,外来人、车要逐一查询,执行来客“会客单”制度,非本公司人员未经准许,不得入内。既要文明接待,又要坚持原则。

3、如遇突发事件,视性质及时报告派出所、公司相关领导。

4、遇有单位、新闻媒体来访应立即通知公司办公室予以接待。

5、负责报纸、杂志、文件、函件、电报、包裹的收发、保管工作,避免差错,严防丢失。

6、对入内的机动车辆要指示行车路线,以免影响正常秩序。

8、对携出物品要验收出门证并查验。

9、负责门卫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使之保持整洁。

四、水电工工作职责

1、在公司总务处领导下,负责住宿楼水、电及有关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指导使用等;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总务的考勤、考核制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节约使用器材和原材料;

4、坚持巡检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力避长流水、长明灯的现象发生;

5、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爱岗敬业思想、态度和蔼、随叫随到、维修及时、保证质量;

6、保管好维修工具,工作间各种器材摆放有序;

7、工具和器材丢失或损坏者,照价赔偿;